实用标准文案精彩文档医学影像诊断中心管理规范(试行)为规范医学影像诊断中心的管理工作,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影像诊断准确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及《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独立设置的应用X射线、CT、磁共振(MRI)、超声等现代成像技术对人体进行检查,出具影像诊断结果报告的医疗机构,不包括医疗机构内设的医学影像诊断中心
一、机构管理(一)医学影像诊断中心不得开展放射产前筛查与诊断、治疗及介入治疗工作
(二)应当制定并落实管理规章制度,执行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明确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落实放射安全和控制措施,保障医学影像诊断工作安全、有效地开展
(三)应当设置独立医疗质量安全管理部门或配备专职人员,负责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履行以下职责:1
对规章制度、技术规范、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2
对医疗质量、医院感染管理、器械和设备管理、一次性使用医疗器具管理等方面进行检查;3
对重点环节和影响医疗安全的高危因素进行监测、分析和反馈,提出控制措施;4
对工作人员的职业安全防护和健康管理提供指导;5
监督、指导医学影像诊断中心的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包括手卫生、消毒、一次性6
用物品的管理和医疗废物的管理等,并提出质量控制改进意见和措施;7
对医学影像诊断中心的影像报告书写、保存进行指导和检查;对影像病例的信息登记进行督查,并保障登记数据的真实性和及时性;实用标准文案精彩文档8
对设置的影像诊断科、超声诊断科、信息科等部门进行指导和检查,并提出质量控制改进意见和措施
(四)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应当由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执业医师担任,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五)财务部门要对医疗费用结算进行检查,并提出控制措施
(六)后勤管理部门负责防火、防盗、医疗纠纷等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