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高压氧治疗技术管理规范(试行)一、基本原则(一)制定依据为规范医用高压氧专业技术的临床应用管理,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卫生部联合颁发的《医用氧舱安全管理规定》(质技监局锅发[1999]218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特制定本规范
(--)适用范围本规范所称的医用高压氧舱(以下简称医用氧舱)包括医用空气加压舱、医用氧气加压舱、医用载人低压舱和兼作高压氧治疗用途的多功能载人压力舱,不包括飞行器、船舶、海上作业的载人压力容器
医用氧舱是医疗机构主要用于临床治疗缺血缺氧性疾病、康复治疗、氧舱内抢救、氧舱内手术以及治疗高气压对机体损伤的一种特殊的医疗设备,是近年来我国发展迅速的边缘性综合学科,属高气压医学范畴
高压氧治疗只有合理使用、严格管理、规范操作才能确保临床疗效,避免恶性事故的发生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本规范开展医用氧舱临床使用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三)管理要求1.各级医疗机构开展高压氧治疗技术的设备-高压氧舱,必须根据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实行准入制度
2.各省市(直辖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可委托省市高压氧质量控制中心根据本省市的具体情况,制订医用氧舱购进、安装、管理、操作、紧急情况处理预案等相关的规章制度
3:医用氧舱使用单位须向医用氧舱专业人员、进舱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制定紧急情况处理预案应定期进行演练,原则上应半年演练一次
4.医用氧舱治疗区内配备必要的急救药品和器材,应制订相应的急救措施
5.进舱人员严禁携带火种、电子设备和易燃易爆、产生火花的物品
需更换纯棉或防静电的服装和被褥,严禁将有沾染油脂的物品放置于舱内
二、医用氧舱配置、安装与维护(一)医用氧舱的配置‘1.购置医用氧舱的基本条件:医用氧舱使用单位必须是省市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