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仓库管理规定4————————————————————————————————作者:————————————————————————————————日期:医药仓库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医药仓库是储存医药商品的重要场所,其基本任务是: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做到储存多,进出快,保管好,费用省,损耗少,为促进医药流通的发展服务,为加强仓库管理,保管养护好医药商品和物资,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医药企业仓库第三条仓库要实行主任负责制,建立健全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度
仓库主任对本库的工作和财产负责;保管员对所管区域的商品和财产负责;验收、养护、堆码、分装等各个环节的工作人员都要按照各自的岗位责任对本职工作负责
第四条仓库职工要树立主人翁思想,工作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努力学习,提高业务技术素质,做好本职工作,第二章商品、物资入库、出库第五条仓库必须根据《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商品出入库的验收复核制度,作业程序和工作质量标准,仓库设专(兼)职验收员,要严格验收复核,假药,劣药或质量有严重问题的商、物资不得入库、出库,严防流入门店第六条仓库要根据采购部提报的月、季、年度商品进出库计划,编制储存计划
大宗商品、物资进出库,采购部应事先通知仓库,有特殊保管要求的新品种入库,应要求采购部提供其性质和保管要求
进口商品入库应要求采购部将检验报告单送交仓库
第七条商品入库要把好验收关
仓库依据入库凭证对商品的数量、质量、包装等进行感观验收
验收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通知质量管理部门
经过验收的商品,验收人员要在凭证上签字或盖章
并做好记录;对拆零验收的商品要在外包装上加注验收标记
仓库在验收中发现问题按下列办法处理:外地到货发现商品的品名、规格、等级、数量等与入库凭证不符,或包装破损、雨淋水湿、以及被盗、破碎等问题,由运输人员做出记录,仓库暂行接收,及时采取挽救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