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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摆摊设点通告维护良好经营秩序,预防和消除各种安全隐患,保障正常出行,根据相关规定发布禁止摆摊设点的通告
下面范文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禁止摆摊设点通告,供大家参考
禁止摆摊设点通告范文篇一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维护良好经营秩序,预防和消除各种安全隐患,保障居民正常出行,真正做到还路于民、还净于民
根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动物防疫法》和《xx县城区市场经营秩序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按照划行归市的要求,所有猪肉、蔬菜摊点应就近进入集贸市场经营
二、禁止占用城区道路(含人行道)经营猪肉、蔬菜等商品
三、禁止无照经营蔬菜、猪肉产品
四、禁止“白条肉”上市经营
五、凡无照经营蔬菜、猪肉产品行为的,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四条规定: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社会危害严重的,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凡销售非定点屠宰猪肉产品行为的,依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没收相关生猪产品以及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难以确定的,对单位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照)机关吊销有关证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凡转让、伪造猪肉检疫证明、标志行为的,依据《动物防疫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处3千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凡占道经营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罚
六、本通告自20xx年9月10日起施行
县城管局县工商局县食药监局县畜牧局二〇xx年八月二十四日禁止摆摊设点通告范文篇二XX公路是我X的旅游风景线,展示着XX的对外形象
但近段时间以来,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的现象时有发生,个别1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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