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吸烟管理规定 吸烟有害健康,被动吸烟危害更大
在公共场所吸烟不仅是一种不健康、不文明的生活习惯,更是对公共场所环境、周围人群的一种严重危害
为树立和展现我公司良好的精神面貌,养成良好文明的生活习惯,制造文明、干净、优美的工作、生活环境,特制定《北京商务中心区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禁止吸烟管理规定》,规定如下: 第一条 公司所有办公场所和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包括下列区域和场所:(一)公司内部公共办公区域;(二)各会议室、接待室;(三)个人办公室;(四)男、女卫生间内;(五)电梯内;走廊、楼梯(含疏散楼梯)、过道;(六)公司其他在外办公区;(七)其它相关公共场所
第二条 任何人不得在公司禁烟区域内吸烟
第三条 公司所有禁止吸烟区域内设置醒目的禁烟标志,不得设置吸烟器具,不得设置附有烟草广告的标志和物品
第四条 公司所有室内办公区域及室内其他区域内不设立吸烟室(为无烟区),吸烟需在室外指定的吸烟区域
第五条 公司创建无烟单位领导小组在禁烟工作中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制定公司禁止吸烟的制度和措施;(二)做好禁止吸烟的宣传教育工作;(三)在禁止吸烟场所内设置醒目的禁烟标志;(四)组织开展无烟标兵科室创建活动;(五)其它相关工作
第六条 公司各位员工在禁烟工作中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对禁烟规定和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二)对违反制度的行为实行相应惩戒措施;(三)做好禁止吸烟的宣传教育工作;(三)协助制定公司禁止吸烟的制度和措施;(四)其它相关工作
第七条 在禁烟区域内发现有人吸烟,公司所有员工都有劝诫义务
发现禁烟区域内有人吸烟却无人劝阻,部门责任人负有管理责任,扣除责任部门责任人 元
第八条 公司员工在禁烟区域内吸烟,发现一次,惩戒 元
除经济惩戒外,首次给予批判教育,第二次公开通报批判,对屡教不改者(1个月内违规吸烟超过 4 次,全年累计超过 10 次),取消当年度个人考核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