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局文化站实施意见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业和农村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决定》指出:“繁荣发展农村文化,尽快形成完备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发展农村体育事业,开展农民健身活动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大力发展我市农村文化体育事业,市文化局、市体育局经过科学论证,决定建设乡(镇)综合文化体育站
实施意见如下:一、建站意义目前我市农村开展文化体育事业中存在硬件不达标、文化站无专职工作人员、经费没保障等诸多问题,造成乡(镇)文化体育事业发展后劲不足
乡(镇)综合文化体育站按照“把握先进文化方向,营造昂扬向上氛围,突出改革发展主题,打造文化精品,构建全民健身体系,促进文体跨越发展”的要求,有效整合我市文化体育资源,加强完善乡(镇)公共文化、体育阵地建设,丰富群众精神生活,努力加快我市乡(镇)文化和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夯实文体基础,强化文体服务,依法行政,促进全市农村文化体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站名确定建成后的综合文化体育站(简称文体站),悬挂“某某乡(镇)综合文化站”和“某某乡(镇)综合文化体育站”标牌
三、人员编制建成后的文体站,其工作人员配备必须要有专职负责文化和体育工作的正式国家工作人员
四、资金投入(一)市文化局对每个乡(镇)投资40万元,其中文化站房屋主体建设资金30万元,文化设备10万元
(二)市体育局对每个乡(镇)投资5万元,主要用于标准篮球场建设、篮球架、乒乓球台、休闲体育场地建设、安装第1页共2页体育健身器材等体育基础设施的建设及篮球、乒乓球、羽毛球等体育器械的购置
(三)对于已纳入20XX年国家计划、市政府已签署责任状的,其体育配套资金,市体育局先行到位(具体拨付办法另行安排)
四、管理体制建成后的综合文化体育站,在业务上接受上级文化、体育部门的工作领导,须及时完成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