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版权贸易的发展现状诠释我国现代意义上的版权贸易大概应从二十世纪初算起
1899年,时任南洋公学院院长的张元济与严复经多次协商,最后就出版严复所译《原富》达成协议:南洋公学院以2000元买下《原富》译稿,同时,协议约定书出版后再按二成版税付给严复
这是今天有据可查的最早的现代意义的版权贸易
这次贸易,在我国既无国内版权法又未加入版权国际公约的社会背景下,体现了对版权和版权人的尊重,在我国的版权贸易历史中是一件具有历史意义的事情
之后过了十年,也就是到1910年,我国才颁布了第一部版权法—《大清著作权律》
1923年9月12日,我国代表在《国际禁止淫刊公约》上签字,这是我国加入的第一个国际出版公约
由于国力较弱,这时期的对外版权贸易也是寥寥无几
从1949年新中国成立到八十年代初,由于文革十年动乱,整个国民经济到了崩溃的边缘,包括版权法在内的整个国家的立法工作举步维艰、进展迟缓,既没有版权国内立法,也就不可能加入任何一个国际版权公约
虽然此间曾有过我国与前苏联及东欧等“社会主义阵营”国家间相互“友好”使用作品的行政规定和实践活动,但是真正意义上的涉外版权贸易总体而言可谓踪影难觅
1990年,我国正式颁布并实施了《著作权法》,一年半以后,也就是1992年10月,我国又正式成为《伯尔尼公约》和《世界版权公约》的成员国
从此以后,我国内地出版社才有了全面开展国际版权贸易的环境与法律依据,中国的对外版权贸易才走向正规化之路
1我国图书版权贸易发展历程1
1199介一2000年间的图书版权贸易1992年10月,中国成为《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和((世界版权公约》的成员国,具备了开展版权贸易的良好法律环境,图书版权贸易开始迅速发展起来,海外版权贸易尤其是引进版权数量逐渐增多
我国图书版权引进与输出比的变化可以以1991年为界划分为两个阶段:1991年之前,版权输出大于引进,从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