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法治建设互动机制研究摘要
“软法”的创立,体现了社会内生规范对于国家治理的正向作用,并成为图书馆法治建设中的新变量
在图书馆法治体系现代化进程中,“软法”基于其协商民主价值,可以发挥重要作用
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公共图书馆服务规范》的文本分析,可以对“软法”与“硬法”在图书馆法治建设中的运行机制作出考察;而通过对“软法”与“硬法”进行的swot分析,可以发现两者存在“耦合”效应
在未来语境下,应该遵循公共文化领域立法的一般规律,实现“软法”与“硬法”在图书馆法治建设中的共生与共存,即促成“图书馆软法”与“图书馆硬法”之间的有机转化和良性共存
关键词:“软法”;“硬法”;图书馆法治;共生而治法者,治之端也[1]
法治作为社会调控的依据,兼具理论与实践维度的双重意义
从理论层面来讲,法治作为一种价值取向,应渗透至社会的各个方面,自然也就涵盖了图书馆领域
从实践层面而言,法治作为一种调控工具,对社会各个行业都应具备启迪作用,进而促成行业运转的规范化、可控化
作为具有悠久历史沿革的图书馆业,自然也需要配备法治思维,进而应对多变的社会生态结构
事实上,随着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推进,在图书馆领域,一场“图书馆法治现代化”运动也应运而生
其中,用法治来引领图书馆领域的未来发展,已成为图书馆学者和实务工作者所不谋而合的共识
20XX年,在当时尚未有全国性图书馆立法的情形下,国家科学技术部就先行制定了《公共图书馆服务规范》(gb/t28220-20XX)(以下简称《规范》),为图书馆领域提供了最为基础的秩序供给
20XX年,在众多图书馆学人的联手努力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以下简称《图书馆法》)得以问世,并在20XX年1月1日正式生效
在实践中,这两部规范性文件为图书馆工作的正常运转奠定了基础
但在学界,迄今尚未有学者对这两部规范文件中的资源要素进行系统性解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