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室管理规定图书借阅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图书管理工作,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图书是指公司为满足员工生活,工作需要而购置的图书资料,包括各类小说、管理书藉,生活百科书藉等
所有图书均加盖公司图书馆印章
第三条图书室资源仅供公司内部员工使用
第四条图书室开放时间为每天下午18:00——23:00
办理借书及还书手续时间为:18:00-21:00
第五条借书证办理及使用规定:5
1员工需先行办理借书证,并凭本人借书证借书,办理借书证费用为10元/张
员工在离职或退回借书证时,图书馆会归还10元给员工;5
2借书证只供员工本人使用,不可以转借,不接受使用其他员工借书证借书
3借书证如有遗失,需及时补办,补办借书证,收工本费2元/张
第六条借书及还书手续:6
1员工在借书及还书时均需出示借书证,不出示本人借书证不予办理借书及还书手续;6
2员工在选定借书后,到管理员处登记后,方可带书出图书馆;6
3选书时注意保持书藉排架顺序,阅后放回原处
第七条借书管理规定7
1员工每次只可借一本书,每本书只可以借五天,五天过后,如需继续借阅,需到图书馆办理续借手续,同一本书在一个月内(30天)只可以借三次;7
2员工可以预约借书,按预约的先后顺序借出
借书员第1页共3页工需在预约当天内办理借书手续,否则,会顺延到下一位预约者
3为加快书藉流转,让更多员工可以读到书,禁止过期还书,过期不还书者,按1元/天收取滞纳金
超过15天不归还者,取消借书资格并按书本原价赔偿;7
4借阅书藉时,应当面详细检查,如发现有圈画、批注、撕页、污损等现象,及时向管理人员声明,由管理人员做出标记,否则,归还时发现上述情况,由借阅者负责
第八条图书室纪律要求8
1进入图书室必须遵守秩序,禁止喧哗、打闹,保持肃静,保持卫生,禁止随地吐痰及乱扔纸屑
2不准在阅览室墙壁、桌椅上刻画、粘贴、涂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