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执法长效机制建设方案为坚决查处各类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切实纠正全国卫片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推进土地执法长效机制建设,维护良好的土地管理秩序,根据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土地管理和调控的各项政策,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土地基本国策。按照“加强领导、统一部署、协调配合、及时处理、讲求实效、依法行政”的原则,全面调查核实卫星遥感监测图片中涉及的各类用地,依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按时完成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任务,进一步巩固深化土地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成果,增强依法用地管地观念,为全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对卫片执法检查发现的违法用地年4月30日前做到罚款到位、建筑物拆除或没收到位、责任人追究到位,确保顺利通过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及市政府的检查验收。二、检查的主要内容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执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实施、土地审批、土地供应等情况,具体要对卫片图斑所涉及地块的使用是否经过批准,是否超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批准用地,是否擅自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准用地,是否违反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产业政策和土地供应政策批准用地,经批准使用的地块是否存在骗取批准、超占面积和擅自改变用途,土地违法行为是否通过动态巡查已经发现制止,是否在土地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中已经查处,对人、对事的处理是否落实到位等情况进行逐宗核查。三、工作职责(一)县国土资源局。负责违法用地的查处,需要追究当事人党政纪责任和刑事责任的,于年4月1日前移交移送,对可以完善手续的项目,处罚到位后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组织好报批材料及时上报,尽快完善用地手续。第1页共4页(二)县建设局。负责查处参与违法用地的开发商、违法建设的施工单位。对未取得合法手续的建设项目协调有关部门进行查处;对经卫片执法检查符合规划的,经批准后完善规划手续;同时,协调房管部门对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销售商品房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三)各乡(镇)。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卫片执法检查发现的违法用地的整改工作,年4月30日前落实违法建筑拆除和违法占用复耕复绿工作。(四)县监察局。负责审核国土部门移交的建议追究当事人党政纪责任的土地违纪案件,并于年4月30日前查处到位;负责牵头督促检查相关乡镇及职能部门对卫片执法检查发现的土地违法违规问题的处理工作。(五)县人事局。负责配合监察局审核国土部门移交的建议追究当事人党政纪责任的土地违纪案件。(六)县公安局。负责侦办涉嫌犯罪的土地违法案件,侦办完毕及时移送检察机关进行处理,配合国土部门查处和制止土地违法行为。(七)县财政局。负责对违法建筑物的没收入库,保证专项行动的工作经费。(八)县工商局。负责对利用违法用地营业的企业核发营业执照的情况进行清理并吊销已核发的营业执照。(九)县发改委。负责对违法用地项目的停止审批。(十)县农业局。负责配合国土部门对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上违法建设的项目进行查处。(十一)县林业局。负责对在林地违法建设和砍伐林木的违法用地项目进行制止。(十二)县交通局。配合国土部门查处道路两旁违法用地项目。(十三)县环保局。负责对造成环境污染的违法建设项目进行制止。(十四)县供电公司。负责对非法占地的建设项目停止供电。四、工作安排第2页共4页(一)动员部署阶段(2月8日至3月10日)县政府召开会议动员部署。有关部门根据县政府的部署要求,认真分析形势,统一思想认识,研究部署开展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任务措施,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机构,组建工作队伍。(二)调查核实阶段(3月10日至4月10日)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卫片执法检查的内容和范围,对卫星遥感图斑涉及用地逐宗进行实地调查,掌握每宗违法用地的位置、面积、地类,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情况。(三)依法处理阶段(4月10日至4月30日)坚持边检查、边查处,对检查中发现的土地违法行为,及时予以立案,依法严肃查处。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项目的建筑物坚决予以拆除,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