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监督科关于对“十个问题”讨论的总结为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根据我院的安排和部署,侦查监督科就杜松岩检察长在全市基层院检察长、政治处主任(科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培训班上所讲到的十个问题进行了认真学习和讨论,并结合实际进行对照查摆,现将对十个问题的讨论情况总结如下:1、关于依法办案、职权法定意识淡薄问题侦查监督科的主要工作职责是审查批准逮捕、开展刑事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同时还有八大任务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能够根据职责的分工,严格依法办案,在法律所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事,没有超越职权,不依法办案的情况,没有乱作为的现象
但就法律所规定的职权看,我们有些工作做的还不到位,没能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进行全面的监督,个别违法情况不能及时发现,监督力度还不够,重配合,轻监督的思想还不同程度的存在,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作用没有全面的发挥出来
2、关于法律面关人人平等意识差,特权思想严重的问题每名干警都能够时刻牢记自已是一名人民的检察官,同普通的老百姓一样,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检察官也没有超越法律的任何特权,法律对每一个人来说,都是平等的,没有贫富之分,没有职位之分,没有级别之分
能够自觉地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3、关于执法为民意识淡薄的问题我们深知做为检察官,其职权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我们就是要在党的领导下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充分体现出执法为民的法治理念
但是,从党和人民对我们的要求看,我们所做的工作与他们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比如,对待来访的群众,个别时候有急躁情绪,当来访的人不理解我们的决定,提出一些无理的要求或者说一些不讲道理的话,有时控制不住情绪,总想我们所做的结论是正确的,你当事人的要求是无理的
因此,与当事人理论,缺乏耐心细致的工作
其实,有些群众不是轻易就到检察机关来的,他们即然第1页共4页来到检察机关,就说明他们有难处找你,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