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组织成立程序成立团组织的程序(一)程序1、成立团组织筹备委员会2、召开筹备会
(1)确定筹备方案,制定工作计划,落实各项工作的经办人;(2)进行团员统计,摸清35岁以下青年情况,登记造册;(3)商定委员候选人人选;3、以单位名义向团市委递交《关于申请成立共青团xx(镇、街、市直机关)团委(或团总支部、团支部)的函》(文件格式1),若已成立党组织,需向同级党组织抄送一份
函件内容:(1)说明本单位团员人数情况;(2)要求设立团委、总支或支部的理由;(建议:团员人数在3人以上,50人以下,可申请设立团支部;团员人数在50人以上的,100人以下的,可申请设立团总支;团员人数在100人以上的,可申请设立团委)4、团市委对函件进行回复,同意成立团组织
5、同级党委在集体讨论决定团委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人选前,应先初拟候选人预备人选,以单位名义向团市委递交《关于征求共青团xx(镇、街、市直机关)第一届(总支部、支部)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意见的函》(文件格式2),由团市委对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把关
6、团市委对函件进行回复,同意该候选人预备人选或提出更改人选建议
7、同级党委对候选人预备人选通过充分酝酿、讨论确定正式候选人后,以团组织名义向团市委递交《关于召开共青团xx(镇、街、市直机关)第一次代表大会的请示》(文件格式3),同时附上候选人简历,如申请设立团委或团总支,要说明团组织机构设置情况以及有关职位
(即计划下设总支部数、支部数及第1页共6页委员人数)8、团市委对请示进行批复,同意候选人资格并召开会议
9、召开全体团员大会,宣告团组织成立
团员大会议程
按团内民主选举程序选举产生团委、总支或支部委员会,确定所有委员人数及名单,大会之后召开全体委员会议,选举书记和副书记,商定近期工作内容,明确工作分工
10、以团组织的名义对团市委递交《关于共青团xx(镇、街、市直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