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4页2024年工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工程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推动工程特种设备领域的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工程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验收、运营、监督检验及其他相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工程特种设备是指用于建筑工程、矿山工程、港口工程、农林牧渔水利工程和其他工程的特种设备,包括但不限于起重机械、压力容器、锅炉、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引桥、危险化学品储罐等
第四条工程特种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行业技术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五条工程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验收、运营、监督检验等活动,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和许可
第二章设计、制造、安装和改造管理第六条设计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设计资质,设计工程特种设备时应当遵循相关规范和标准,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性和适用性
第2页共4页第七条制造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制造资质,制造工程特种设备时应当符合设计要求,并经过强度、刚度、稳定性等方面的试验验证,保证设备的质量
第八条安装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安装资质,安装工程特种设备时应当遵循相关规范和标准,保证设备的安全可靠性和使用效果
第九条改造工程特种设备时,应当按照安全技术标准进行,并经过相应的检验和鉴定,确保设备的安全性能和符合性
第三章维修和检验管理第十条维修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维修资质,对工程特种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及时排除设备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十一条工程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实施定期检查制度,检验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检验资质,对设备进行定期检验和评估,及时发现并消除设备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十二条工程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维修单位和检验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设备档案,记录设备的基本信息、维修记录、检验记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