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9月第12卷第5期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JournalofShanghaiUniversity(SocialScience)Sep
,2005Vol
5收稿日期:2004210225作者简介:胡位钧(19692),男,湖北武汉人,上海大学国际工商与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系讲师,复旦大学政治学博士,公共管理博士后,主要从事当代中国的国家政权建设研究
社区:新的公共空间及其可能———一个街道社区的共同体生活再造胡位钧(上海大学国际工商与管理学院,上海201800)摘要:在南京东路街道社区的“社区建设”活动中,特定的居民结构、建筑结构和组织结构分别作为时间因素、空间因素和人的因素,发挥着构筑社区公共空间的作用
在上述因素的合力作用下,居民委员会的传统角色正在发生转换,国家与社会的关系也正在发生着微妙的变化,这种变化预示着社区有可能成长为“后单位时期”新型的社会组织空间
关键词:社区;公共空间;国家与社会中图分类号:C912
8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26522(2005)0520069205一、问题的提出社会实体或社会类型意义上的“社区”概念,最早源于菲迪南·滕尼斯对两种社会关系形式———Ge2meinschaft和Gesellschaft———所作的理想类型的划分
由此形成的“社区”概念,是对一种渐次消逝的人类共同生活模式的抽象,这与现今从地域角度界定社区的叙述方式有着本质的不同
上述两者的差异,表面上看似概念内涵的寻常变化,实际上却与乡土社会的消亡以及基层社会的形成不无关系,它体现了现代国家“分门别类”实施监控的理性化治理逻辑对于治理空间的反思性重构
[1]就最初的意义而言,滕尼斯所说的“社区”可以被看作是“相互的占有和享受”的生命结合形式,它以成员间“默认一致”的“精神-感情”基础为依托,以自然意志(即“本质意志”)作为凝聚个体的手段,是一个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