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4页2024年供电工安全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供电工作的安全管理,保障供电工的人身安全和电力设施的安全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程。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国家电力公司及其下属各子公司、分公司、供电所的供电工作,以及承包商、第三方服务商等从事供电作业的人员。第三条供电工必须按照本规程要求,严格遵守操作规范,确保操作安全;同时负责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危险隐患及时进行识别和消除。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责任第四条公司设立供电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和解释本规程,协调处理供电工作消防安全问题。第五条各子公司、分公司、供电所设立供电工作负责人,负责指导和监督所辖范围内的供电工作,确保供电工作安全。第六条供电工作负责人需要具备较高的电力安全管理能力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必须定期参加电力安全管理培训。第七条供电工作负责人对供电工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和事故防范培训。第八条供电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操作规范,具备一定的电力知识和技能,经过岗前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第2页共4页第九条供电工作人员每年必须接受一定数量的再培训和考核,保持技能的更新和提升。第三章供电工作操作规范第十条供电工作人员在施工前必须仔细查看电力设备和线路的运行状态,排除异常情况后方可开始作业。第十一条供电工作人员在操作设备和线路时必须佩戴符合规定的个人防护用品,确保人身安全。第十二条供电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操作设备的使用说明书,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进行操作。第十三条供电工作人员在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并拉开隔离开关,确保设备处于安全状态。第十四条供电工作人员在设备运行时不得离开岗位,必须保持警觉,及时发现和处理设备异常。第十五条供电工作人员在操作设备和线路时必须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操作,不得随意更改设备或线路的工作参数。第十六条供电工作人员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必须迅速采取措施进行抢修,同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第四章应急处置第十七条供电工作人员必须定期进行应急演练,熟悉各类应急处置措施和方法,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第十八条供电工作人员在发生事故、故障等紧急情况时,应迅速切断电源,采取适当措施保障现场安全。第3页共4页第十九条供电工作人员在处理事故现场时,必须按照事故现场的标准作业程序进行,确保现场的安全和人员的安全。第二十条供电工作人员在进行维修保养时,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不得擅自增加或减少维修工作内容。第二十一条供电工作人员在处理事故现场时,必须及时做好现场记录和事故报告,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第五章处罚与奖励第二十二条对违反本规程要求的供电工作人员,根据实际情况予以相应处罚,严重情况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第二十三条对按照操作规范进行工作的供电工作人员,公司将视情况予以表彰和奖励。第六章附则第二十四条供电工作人员需要定期进行身体健康检查,确保身体状况适宜从事供电工作。第二十五条供电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违反电力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对于本规程未能涵盖的情况和问题,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共同商定解决办法。第二十七条本规程自颁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为三年。过期自动失效,需重新修订和发布。第4页共4页以上是2024年供电工安全操作规程的主要内容,详细条款和要求可根据实际情况再进行补充和完善。供电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程要求进行操作,确保供电工作的安全和稳定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