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本标准规定了微生物和生物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的基本原则、实验室的分级、各级实验室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为最低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保健、科研机构
总则定义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室工作人员所处理的实验对象含有致病的微生物及其毒素时,通过在实验室设计建造、使用个体防护装置、严格遵从标准化的工作及操作程序和规程等方面采取综合措施,确保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受实验对象侵染,确保周围环境不受其污染
当建设使用传染性或有潜在传染性材料的实验室前,必须进行微生物危害评估
应依据传染性微生物致病能力的程度、传播途径、稳定性、感染剂量、操作时的浓度和规模、实验对象的来源、是否有动物实验数据、是否有有效的预防和治疗方法等诸因素进行微生物危害评估
通过微生物危害评估确定对象微生物应在哪一级的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室中进行操作根据危害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实验室管理制度和紧急事故处理办法,必须形成书面文件并严格遵守执行
微生物危害评估第一类,不引起健康成年人疾病第二类,可通过破损皮肤、消化道及粘膜暴露等方式引起人类疾病第三类,本土或外来的微生物,通过吸入途径暴露时可以造成严重或潜在致死性疾病第四类,可以引起严重且威胁生命的人类疾病,可通过气溶胶传播,或相关的传播危险性不明的微生物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室根据不同的微生物和防护要求分为四个生物安全防护级别
美国CDC/NIH对微生物指导性分类BiosafetyinMicrobiologicalandBiomedicalLaboratories4thEdition,May1999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的基本原则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的内容包括安全设备、个体防护装置和措施(一级屏障),实验室的特殊设计和建设要求(二级屏障),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标准化的操作程序及规程
应将每一特定实验室从立项、建设到使用维护的全过程中有关生物安全防护综合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