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縣立竹橋國民中學校園安全緊急應變實施計畫一、目的:為確保校園教學環境之安全及健康,防止校園偶發事件及不幸事件發生時能適時處理,緊急應變處置得宜,使其傷害及不良影響減至最低,特訂定本計劃
二、依據:(一)教育部九十二年十二月一日台軍字第0920168279號令
(二)教育部九十二年十二月十日台軍字第0920182448號函
三、本計劃所涵蓋之緊急應變事項包括:(一)意外事件教職員生車禍、溺水、中毒、自傷(殺)、運動、實驗傷害等
(二)安全維護事件校園火警、人為破壞及校園侵擾、遭竊等
(三)暴力與偏差行為事件教職員生鬥毆、觸犯刑事案件、破壞校園設施等
(四)管教衝突事件師生衝突、管教體罰、學生抗爭(申訴)等
(五)兒童及少年保護事件有關兒童及青少年保護事項之規定(含性侵害、中途輟學等事件)
(六)天然災害事件重大火災、風災、水災、震災、爆炸及其他重大災害
(七)其他事件總務、人事、行政等問題以及其他
四、緊急應變編組:組別人員工作內容召集人校長一、召開緊急應變小組會議
二、選定對外發言人
三、召開校園檢討會議
四、召開家長說明會
五、通盤緊急調配學校人員
六、於事後一個月內提出檢討報告
總幹事總務主任擬定工作計劃、並推動小組相關業務
緊急救護組組長:教導主任組員:教務組長護理師其他指派之同仁一、平日偶發事件處理及評估(偶發事件管控表如附件四)
二、成立急救中心,負責傷者簡易救護工作
三、成立救護組,負責運送傷者就醫,即時回報狀況
四、駐院人員調派,定時回報傷者就醫狀況,並協助傷者出院等事宜
1聯繫通報組組長:訓導組長組員:班級導師其他指派之同仁一、平時每日上網點閱教育部校安中心公告
二、緊急通報相關單位:(一)教育局:甲、乙、丙級事件請於時效內於校園事件即時通報網(http//csrc
tw/csrc/)填報偶發事件通報表進行通報,並以電話向教育處確認
(如附件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