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安全责任状为使全院医务人员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强化质量意识、医疗安全意识、职业风险意识,消除医疗隐患,杜绝医疗差错、事故
根据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结合我院相关规定,制定医疗安全责任书如下:一、各科应建立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执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与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按医院优质服务、承诺服务的规定进行工作,做到按章办事,违章必究
二、各级各类医务人员要注重医德修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坚守工作岗位,在岗时间不干私活,不从事医疗活动以外的任何事情
凡因违反而致事故、差错、纠纷发生者,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三、各级医师的查房记录或指示必须在病程记录中明确无误地显示出来,上级医师签字认可
各种病历书写必须内容真实完整,描述准确无误,分析科学有序,记录及时清楚,科主任要严格把关,不允许有重要缺陷的病历归档
科室有关人员及病案室管理人员要加强病历及归档病历的管理,防止丢失、遗漏、涂改、伪造、销毁
不经医务科或主管院长批准,不得借调、摘抄、复印病历
否则,引起纠纷,当事人应负全部责任
四、严格执行《医疗技术操作规程》,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随意简化或更改
一般诊疗技术操作前,要向病员及其家属讲明操作的目的、意义及操作中可能出现的反应和副作用,同意检查签字为凭
对违反操作规程而又未向病员或家属讲明上述情况引发的事故、差错、纠纷,应追究当事人的全部责任
五、对危重病人的抢救必须及时,救治措施得力,其交接班须床前口头交接
危、急、重病人的会诊、疑难与死亡病案讨论,必须在院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出具书面记录
对危重病人的病情变化或可能出现的并发症要做到心中有数,要及时向病人家属说明和记录,必要时需病人家属在病程记录中签字
科主任应定期检查,组织实施
否则,因此而致事故、差错、第1页共9页纠纷的发生,除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