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分类、预防、处理及惩罚意见稿XX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与处理医疗纠纷,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医疗纠纷的预防与处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当事人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和结果及其原因、责任在认识上产生分歧而引发的争议
第四条医疗纠纷的预防与处理应当遵循属地管理、部门联动、预防为主、依法处臵的原则
第五条县级以上党委、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工作的领导和协调,成立由综治部门牵头的,卫生、司法、公安、保监等单位或部门参加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臵1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对全面工作进行指导、把关和定向
领导小组应设立办公室,并挂靠本级卫生行政部门
领导小组应当大力推进“三调解一保险”制度体系建设,推动建立院内投诉、人民调解、司法诉讼、保险理赔等工作的有效衔接机制,协调解决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县级以上综治部门应当做好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的牵头工作,加强对医疗纠纷调解工作的领导、协调、指导和督查,积极争取本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履行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执业行为的监督管理职责,指导、监督医疗机构做好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工作
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医疗纠第1页共12页纷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促进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
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依法维护医疗机构的治安秩序,加强对医疗机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监督指导,及时查处侵害医务人员、患者人身安全和扰乱医疗场所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2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社、财政、民政、价格、工商等部门在各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