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司法鉴定的法律依据——兼谈正确处理司法鉴定与医疗事故鉴定的关系【关键词】医疗鉴定;医疗纠纷;法律适用【中图分类号】d918
9【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7—9297(2005)03—0204—03司法鉴定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仲裁机关以及当事人对案件立案前取证、诉讼、执行、仲裁过程中所遇到的专门技术、专门知识问题,委托有鉴定权的机构或鉴定人依法检验或判断的活动
X8943;当前
医疗纠纷诉讼到法院的案件日趋增多
在司法实践中,司法鉴定也作为判断医疗纠纷中医院是否具有过错及过错和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的一种常用方法
那么对医疗纠纷进行司法鉴定是否有法律依据呢
本文对于医疗纠纷进行司法鉴定的法律依据进行探讨
一从医疗纠纷的定义上看:医疗事故只是医疗纠纷的一种广义上讲
凡是患者对有关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不满意而产生的纠纷都可叫做医疗纠纷
【2]医疗纠纷是一个大的概念
医疗赔偿纠纷只是医疗纠纷的一部分
同时引起医疗赔偿纠纷的原因很多
医疗事故只是其中的一种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2条对医疗事故作了立法式的定义
因而医疗事故是一个具有特定含义的概念
医疗事故引起的医疗纠纷只是全部医疗纠纷的一部分
而我国只是对“条例”施行后发生的医疗事故引起的医疗赔偿纠纷
明确了由医学会组织鉴定
对于因医疗事故以外的原因引起的其他医疗纠纷,若无法判断谁是谁非,而现行法律并未规定如何处理,当然可以借助司法鉴定这种最常见的手段第1页共3页来达到定纷止争的目的
事实上,再未出鉴定结果之前,我们也无法明确哪一类医疗纠纷是医疗事故引起的医疗赔偿纠纷,因此从理论上我们可对所有医疗纠纷进行司法鉴定,这更加证明对医疗纠纷进行司法鉴定是可行的二、从现行法律规定上看: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1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72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