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危险、有害因素及其辨识标准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就是根据评价对象的具体情况,辨识和分析危险、有害因素,确定其存在的部位、方式,以及发生作用的途径和变化规律
它是安全评价过程中非常重要、不可或缺的步骤,是划分评价单元,提出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的依据和原则
如何做好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结合安全评价过程中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同时提出个人的建议
一、危险有害、因素的定义(1)危险因素:是指能对人造成伤亡或对物造成突发性损害的因素
(2)有害因素:是指能影响人的身体健康、导致疾病,或对物造成慢性损害的因素
对于危险、有害因素的定义,已经非常明确、清楚
危险因素在时间上比有害因素来的快、来的突然;造成的危害性比后者严重
这里的因素应该理解为事故、作业过程、行为和环境,因为在不同的行业主要的危险有害因素差别较大
火灾、瓦斯爆炸、中毒、触电等属于事故;设备的检修、爆破作业、运输等属于作业过程;违章操作、违章指挥等属于行为;高温、雷电、雨雪等属于自然环境
二、危险、有害因素产生的原因《安全评价》第三版中将危险、有害因素产生的原因划分为两个方面
(1)存在危险有害本身具有的物质、能量;(2)危险有害物质、能量失去控制,危险有害物质、能量失去控制的主要体现:①人的不安全行为(13大类);②物的不安全状态(4大类);③管理缺陷(6类)
2任何物质都具有相应的能量,物质和能量是客观存在的,只有当物质、能量在外力条件或自身变化且失去控制造成一定的危险或伤害时才可以称为危险有害物质和能量
导致危险有害物质、能量失去控制的三个方面多数说法比较笼统,例如:有分散注意力的行为;冒进信号;作业场所狭窄;作业场所杂乱;来自相关方风险管理的缺陷等
相对与物质和能量来说,人的不安全行为是外在条件;物的不安全状态既有可能是外部条件引起的,也有可能是其自身的变化引起的;管理的主角是我们人类自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