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内部审计工作制度1
内部审计的主要任务是
检查经济法规、决议、财务制度的实际执行情况,对提高和改进财务管理提出意见及建议,向本单位及同级国家审计机关出具审计报告的工作
内部审计工作必须严格遵循政策性原则、效益性原则、独立性原则、定期性原则,认真遵守审计程序,做好审计记录,接受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
内部审计人员应定期对医院会计报表,财务收支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其其它经济活动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院长汇报,并提出整改措施,对审计发现的重大案件,应及时向院领导和上级审计机关报告,协助立案,进行专题审计
审计人员要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要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
内部审计监督措施1
通过内部审计对医院的财务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其它经济活动管理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年初制定内部审计计划,报院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后遵照执行
依据经济事项的不同分为定期审计、不定期审计和重点审计,对医院业务收支进行定期审计,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审计,对大型医疗设备的购置、基建工程招投标等方面的程序合法性进行重点审计
对审计的结果出具审计报告,并向院长和有关人员报告,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重大经济项目决策审批制度1
医院的重大经济事项是指
药品采购、设备采购、医用耗材、试剂采购、基建项目投资、内部分配制度改革等经济事项
对上述经济事项的实施由所在科室相关人员提出申请并第1页共2页同时将可行性方案上报院长办公会
院长办公会集体讨论研究通过后,对万元以上设备、耗材、试剂和基建投资项目分别采取招标和议标两种形式进行集体采购
药品采购严格执行药品招标制度,并接受药事委员会的监督
设备采购、医用耗材、检验试剂采取由主管院长、职能科室和使用科室主任共同组成采购小组,采取集体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