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隐患举报制度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及时有序地处理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维护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制度:1、每位教职工发现学校存在安全隐患,须在第一时间及时向值班领导或学校负责人报告
校领导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好登记、整理、汇报工作
2、如出现重大学生安全事故,学校值班领导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3、当学校教职工发现安全事故时,在汇报的同时及时给予救助
4、学校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除
5、学校对教师反应的隐患情况进行登记、核实,在年终考核中给予一定的加分
6、值班的教师无故不到岗发生意外事故的,学校在年终考核中按规定给予一定的处罚
第二篇: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制度五连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制度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现安全生产工作群防群治,特制定本制度
一、举报范围
本单位在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中存在的事故隐患和问题
二、举报内容1
在生产过程中有违反劳动纪律;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其他不安全因素
布置安全生产和现场管理中有违章指挥现象的;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的;事故隐患整改不及时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三、举报电话和程序举报电话:13689977788举报程序
举报人可以自行选择向单位领导或上级举报机第1页共6页构举报
四、奖励办法举报人举报的情况经举报机构调查核实,确是安全生产中事故隐患
举报机构将登记备案,同时进行跟踪督办,发出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每年采取不公开的形式集中奖励一次
本单位职工群众(以下简称举报人)均有权对单位辖区内的农机、消防、道路交通、房屋、用电和公众聚集场所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和违规违法行为向单位领导或团安监部门举报
一三六团五连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第三篇: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