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养老院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修改稿ics13
01db64/t592—20XXdb64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标准db64/t592—20XX医院、养老院、福利院、幼儿园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医院、养老院、福利院、幼儿园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的术语和定义、建设要求和验收等
本标准适用于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住院床位在50张以上db64/t592—20XX(含本数,下同)的医院,老人住宿床位在50张以上的养老院、福利院,幼儿住宿床位在30张以上的幼儿园、托儿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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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64/t587-20XX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
术语和定义db64/t587-20XX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23建设要求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医院、养老院、福利院、幼儿园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4
1管理人每月应至少组织1次防火检查;其内设部门负责人每周应开展1次防火检查
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记录上签名
2医院、养老院、福利院、幼儿园及其内设部门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db64/t592—20XXa)b)c)d)e)用火、用电有无违章;第1页共6页新建、改建、扩建及装修工程有无违章;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置及完好情况;医院的制剂室、高压氧舱室、中心供氧室等危险部位有无违反操作规程情况;f)g)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消防控制设备运行情况及相关记录;燃油、燃气等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使用是否符合有关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要求;h)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完好情况,室内外消火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