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调解医患纠纷,积极促进社会和谐依法调解医患纠纷,积极促进社会和谐主讲人:刘方(XX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第一部分:医调委的历史变迁医疗纠纷调解中心-----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保险公司出资财政出资公安局、法院参与,衔接相较以前更有公信力,调解成功率高
第二部分:部门设置及工作流程XX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下设工作部门
调解部、综合部、培训防范部,法律事务部,并根据需要设立派出机构
调解部负责接待受理、调查取证、组织专家进行医疗损害过错认定、说服调解、制作调查报告,主持双方当事人签订协议
综合部负责制度建设、文件起草收发、档案管理、信息网络、人事财务、人员考核、安全防火
培训防范部负责总结归纳医疗机构医疗过错的归因,制定医疗纠纷防范指南,对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进行纠纷防范培训
法律事务部负责人民调解委员会及调解工作中的相关法律事务、调解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
调解部合法(注意与依法)调解综合部中立第三方————按照《人民调解法》培训防范部(不违背)法律事务部公正便捷归司法部门领导,业务上接受司法局、人民法院的指导免费服务工作流程:医患双方申请调解方式:背靠背、面对面、赔礼道歉会、紧急出现场第三部分:对《侵权责任法》的解读医疗过错、医疗事故鉴定的双轨制到逐渐一元化第七章医疗损害责任第五十四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必须要实质性损害第五十五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第1页共3页医疗措施
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知情同意书夸大内容不在此行列之中
未告知替代方案的居多第五十六条因抢救生命垂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