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也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实践证明,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保证,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
1997年,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正式确立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完成了党执政治国理念的一次深刻而重大的转变
树立依法治国的理念,就是在全社会和全体公民、特别是执法者中养成自觉尊重法律、维护法律的权威、严格依法办事的思想意识,使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务,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规范化、程序化和法制化
由于专门履行执法职责的政法机关、政法干警在社会上具有直接而重要的榜样示范作用,因此,各级政法机关、广大政法干警更应该牢固树立和积极实践依法治国的理念,积极、有力地推动依法治国方略的贯彻实施
树立和实践依法治国理念,要求各级政法机关、广大政法干警切实提高法律素养,充分领悟和始终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原则
作为宪法明确规定的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原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意味着公民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意味着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意味着任何组织和个人的违法行为都必须依法受到追究
因此,这就要求广大政法机关、政法干警在熟练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切实增强法制观念的基础上,充分领悟并始终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法治原则,积极清除那种认为自己高人一等,法律只管民,不管官;只管别人,不管自己,将自己视作法律之外的“特殊公民”的思想观念,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
树立和实践依法治国理念,要求各级政法机关、广大政法干警充分领悟严格依法办事的基本要求,始终坚持严格执法
严格依法办事,不仅是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也是法治区别于人治的重要标志
对于一切国家机关尤其是专门履行执法、司第1页共3页法职责的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