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税,构建和谐社会演讲稿依法治税与构建和谐社会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一个新的重要思想和战略任务
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在现代文明建设中,法治追求的价值标准和目标是社会和谐,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充分地发挥法治在促进、实现、保障社会和谐方面的重要作用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而要实现市场经济对于法治的内在要求,税收是极其重要的手段
税收具有财政、配臵、调节、监督管理等多项职能,归结起来,这四项职能的核心就是通过依法治税,维护市场经济法治秩序
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依法治税作为税收工作的基本原则和税收事业发展的根本方向,既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客观需要,也是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
依法治税作为税收工作的核心,对新时期的税收工作提出的更高要求,是衡量税收质量的基本标准
为了实现共同的战略目标,社会主义的税收法治建设也义不容辞地背负起“和谐”这一时代命题
一、依法治税的基本内涵关于依法治税的内涵,有学者认为依法治税的核心和关键就是处于矛盾主导地位的税务机关的依法行政,因此,侧重从这一层意义上去探讨依法治税的内涵,即职权法定、职权与职责统一、法律优先
也有学者认为应从两个角度来理解,一是把依法治税看作是治税的思想体系,另一则是把依法治税看作是治税的方式、原则和制度
具体包括五层涵义:法律至上、职权法定、义务法定、程序法定和作为法定
还有学者将依法治税的内涵概括:主体是广大人民群众和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客体是纳税人的纳税行为和税务机关人员的行政行为;手段是法律、法规;目的是实现税收的制度化和法律化;核心是法治
尽管学者们的表述不同,但都蕴涵着“税收法治”这一核心思想
综合学者们的看法,笔者认为,依法治税的对象包括征税人和纳税人,包括全体国民
所谓依法治税,是指在依法治国的前第1页共5页提和条件下,通过税收法制建设,使征税主体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