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对规定,如何强化学生上下学安全管理工作
依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对规定,如何强化学生上下学安全管理工作
范文依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对规定,如何强化学生上下学安全管理工作
(一)完善配套政策
教育、发改委、财政、税务等部门要尽快制定和校车有关的文件、政策保障、税收优惠等政策,扶持校车快步走入发展轨道
县政府要组织对辖区学校广泛调研,根据学生数量和分布状况等因素,依法制定、调整学校设置规划,保障学生就近入学或者在寄宿制学校入学,减少学生上下学的交通风险
条例规定入园幼儿应当由监护人或者其委托的成年人接送,以减少幼儿集体乘车风险,因此,要严格民办幼儿园的准入条件和办园规模;对现有的幼儿园逐一清查,对不符合办学条件的依法整改、取缔,根据幼儿数量和分布状况等合理布局幼儿园,保障幼儿就近入园
(二)尽快成立校车运营管理机构
按照“政府主导、公司管理、公益运作、统一标识、统筹管理、学生专用、部门监管”的原则,设立公益性质的校车管理运营公司,明确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才能从事接送学生,校车管理运营公司对全县校车和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纳入统一管理,统筹调度安排提供校车服务,严格校车运营管理,落实定车(固定班次、固定车辆)、定时间(固定接送时间)、定路线(固定接送线路)、定人(固定驾驶员、固定随车照管人员)、定座位(固定学生座位)、定检(开学前定期对接送学生车辆进行检测维护)等“六定”措施,保障校车运行安全
要鼓励学校、幼儿园配备校车,支持公共交通经营企业提供校车服务,政府争取财政资助发展校车
(三)迅速开展校车及申请校车标牌车辆和驾驶人资格审核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附则规定“本条例施行前已经配备校车的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及聘用的驾驶人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90日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请取得校车使用许可和第1页共22页校车驾驶资格”
同时规定“本条例施行后,用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