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创建学习型系统为抓手推动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迈上新台阶以创建学习型系统为抓手推动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迈上新台阶近年来,我局积极响应区委关于建设学习型XX县区的号召,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结合公安实际,从增强创建意识、建立创建机制、扩大创建效果入手,扎实开展学习型公安系统创建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
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创建意识
强化领导,落实责任
成立创建学习型公安系统领导小组,由“一把手”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为成员,下设办公室,负责对全局建设学习型公安系统工作的具体指导、督促、检查和考评工作,各单位均成立了相应的创建领导小组
通过强化组织领导、签订目标责任状、加强督促检查等措施,确保创建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
细化措施,落实奖惩
我局于2003年制定了《关于建设学习型公安系统的实施意见》,并出台了《关于开展争创学习型股所队室、争当学习型民警活动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步骤和工作措施
在此基础上,我局结合年终总结考评、人民满意创建活动等,对争创学习型股所队室、争当学习型民警一并进行考核验收,规定凡申报评定三级以上派出所、人民满意单位、人民满意警察和记功表彰的集体和个人,必须是“学习型股所队室”、“学习型民警”,有效激发了单位和民警的创建积极性
深入宣传,广泛动员
把创建学习型公安系统的宣传列为公安宣传工作的一项重点内容,通过层层动员和广泛发动,积极引导全体民警自觉树立“学习为本”、“终身学习”、“学以致用”的理念
通过编发简报、网上通报、对外宣传等形式,重点宣传创建工作中出现的先进典型、先进经验,全力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推动创建的深入
健全创建机制,激活内在动力
党委带头,形成制度
党委中心组带头加强学习,建立健全学习制度,坚持每月集中学第1页共3页习1-2次,由专人负责安排学习内容,组织学习资料,做到有考勤、有记录、有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