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公正司法促和谐社会建设转变思想观念,把思想观念从维护社会稳定提升到维护社会和谐上来
树立正确的纠纷解决观,做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胜败皆明
把每一件纠纷的调处,都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的一次具体实践
一是严格依法审查立案
做到当立则快立,特别是涉及群体性纠纷和敏感性纠纷,要通过合议、审判委员会讨论等形式加强把关
二是坚持依法办案
不论是判决,还是其它的纠纷解决方式,都不能违背事实、法律和原则和稀泥,甚至枉法裁判
三是坚持纠纷解决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每个案子不仅要严格遵守程序,公正审理,而且要把道理说清楚,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胜败皆明
树立正确的服务大局观,坚持为发展这个第一要务服务
服务大局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大政治责任
我们的每一名干警,要按照岗位职责的要求,认真履职尽责,做好每一项工作,办好每一起案件,自觉从身边工作干起,从具体的工作着手,实实在在为大局服务
同时,正确处理好服务大局与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的关系、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执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之间的关系,正确有效地服务好大局
树立正确的群众利益观,坚持司法为民
认真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为民的11项制度和23项具体措施,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的诉求,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
树立正确的司法权威观,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每名法官要强化自律意识,忠诚于法律,严格遵守司法程序,严格规范司法行为,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和效果
坚决遏制案件上诉率高,改判、发回重审率高,申诉再审率高的现象
严格文书审核、签发关,提高裁判文书质量
要加强司法宣传
社会公众对法官和法院的评价,往往并不是来源于对审判工作的全面了解,而是来源于对个案处理结果的感受
我们应结合审判实践,努力做好司法宣传工作,增加正面舆论效应
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和联系,通过舆论监督促公正、促公开、促效率,不断改进法院工作中的缺点和不足,进而提升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