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民主方式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党的十七大报告首次提出,“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按照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选拔干部,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选人用人公信度,既是党员干部群众对干部选任工作结果的认可度问题,又是对干部选任工作过程的认可度问题,是衡量干部选任工作水平的一项综合性指标
在新的形势下,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关键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切实扩大干部选任工作中的民主,真正把党员干部群众的“四权”落到实处
一、完善推行“三项制度”,尊重和保障党员干部群众的知情权尊重和保障党员干部群众的知情权,是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前提和基础
要在严格遵守政策法规和有利于工作开展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提高干部选任工作的公开度和透明度
当前,重点要探索推行“三项制度”
一是探索推行空缺职位预告制度
当领导职位出现空缺和酝酿调整时,在提名推荐前的一定时间内,党委组织部门应积极探索各种方式向各个方面、各个层次预告空缺或调整职位,切实扩大党员干部群众的知情面,以便党员干部群众有充分的时间进行酝酿和比较,向组织提名推荐合适的人选
主要采取单位组织推荐和个人实名推荐两种形式
通过对有关人选的酝酿,听取各个方面的意见,为党委组织部门提名推荐打下较好的群众基础,切实增强提名推荐的公信度
二是完善推行考察对象公示制度
当前,在干部考察中,对考察对象公示一般采取在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张贴考察预告的形式进行
此种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公示的广泛性,应进一步扩大公示面和知情范围
在公示的形式上,除在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张贴考察预告外,可考虑探索向社会进行公示的办法,并有重点地向相应层级的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放书面公示,收集各个方面的情况反映,切实提高被考察对象情况的客观真实性
三是完善推行干部任前公示制度
实行干部任前公示制,第1页共4页《干部任用条例》有明确规定,实践中也已成为干部选任的必经程序,但还存在公示内容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