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群众满意为目标,推进公安特警工作以群众满意为目标追求公安工作绩效最大化在警务机制改革过程中,群众满意是改革的初衷,更是衡量改革成败和公安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当前在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工作实践中,群众的第一感受一定意义上是公安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根本所在,社会不安全,群众不能满意,警务机制改革就失去了意义,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就无从谈起。一、突出信息化建设,创新服务群众手段本着便民、亲民、爱民的原则,坚持从群众角度出发开展日常工作,要着力解决公安信息化应用的问题,注重创新,坚持向信息化要警力、要效率;同时要发挥传统优势,坚持向群众化要实力、要效能,以“传统+创新”推动警务机制变革,着力提升维护稳定、服务群众的警务效能。要充分发挥公安网络、现代技术装备的优势,积极探索创新为民服务新途径、新方法,着力构建“网上派出所”、“网上警务室”,最大层面地听取群众意见,深化警务公开,提高办事效率,方便办事群众。必须发扬优良传统,围绕“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激励民警“主动作为”、“积极作为”。致力于深化群众路线,继续组织开展“警营开放日”、“大走访”、“全警进社区”等活动,深入群众,深入基层,零距离听取民声,零距离解决民忧,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始终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执法、去管理、去工作;窗口单位要最大限度地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增强工作透明度;进一步简化办理程序,切实提高办事效率。治安、交警等一线执法单位则要把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贯穿于服务管理和执法活动的全过程,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及时发放便民利民服务手册和警民联系卡,深化便民、利民措施,不断推出新的服务举措,兑现各项便民服务承诺,实行送证上门;切实开展为民办好事、办实事活动,帮贫济困,以此争取群众支持,密切警民关系。第1页共4页二、突出“办小案”,全力维护群众利益“群众看公安,关键看破案。”孟部长多次强调,公安机关“既要重大案,又要管小案”,要切实提高群众的安全感,就必须把破案打击作为提升群众期望指数的主要措施加以落实,切实提高公安机关打击犯罪的能力,最大限度地保障和改善民生。对涉及民生的“小案”做到“是案必上,上而力破”。小案牵大案,小案连民心。对关乎民意的小案,要求各单位做到“重视、重防、重侦、重破、重沟通”,坚决杜绝对待小案“视而不见、充耳不闻、接而不处、处而不破、破而不馈”。针对类似“小”案,各执法部门切实做到破的案件,告知结果;在侦案件,告知进展,让案件在阳光下操作,加深了群众对公安工作的了解和认识。要创新机制,建立突出问题联合治理机制。针对辖区盗窃电动车、入室盗窃等多发性侵财案件,案件侦查大队与社区警务大队保持紧密联系,定期召开通报协调会,全面了解辖区盗窃案等发案情况、规律,从而有针对性地部署警力进行打击,切实提高公安机关打击犯罪的能力,最大限度地保障和改善民生。要始终坚持“打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继续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努力构建以专职巡防队伍为骨干,以群防群治力量为辅助,以电子监控系统为补充,专群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点线面结合的社会治安立体防控网络,最大限度减少防范管理盲区,最大限度挤压犯罪活动空间。三、突出服务理念,着力打造阳光警务公安机关的形象不仅仅体现在办案上,同样体现在服务管理的言行态度上。要摒弃“重执法、轻管理”的陈旧理念,树立“在服务中实现管理”的新理念。要赢得群众的满意,必须以执法管理的透明化,消除误解,争取理解,提升群众的满意度。转变执法理念,牢固树立依法履行职责的观念、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自觉用正确的执法理念指导执法实践工作。要坚守公平正义,时刻牢记和恪守这条底线。要改进执法方式,把“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的理念贯穿到执法的全过程,用和谐的思维来开展工作,用和谐的态度来对待群众,使群众通过案件的办理、矛盾纠纷的第2页共4页调处,既感受到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又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