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进步考核评分标准(科技创新绩效)序号评价项目标准分值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考核记录得分1科技攻关项目情况10010年度内所属项目承担电建股份科技立项,每项得5分
参与电建股份重大科技项目每项得3分
年度内所属项目承担公司科技立项的,每项得1分
2获科技奖励情况25获国家科技奖,单位或个人排名前三名每项得25分,其他每项得10分
获省部级或电建股份科技进步一等奖与上一年持平得20分,每增加1项加2分,每减少一项扣2分
获省部级或电建股份科技进步二等奖与上一年持平得15分,每增加1项加1分,每减少一项扣1分
获省部级或电建股份科技进步三等奖与上一年持平得10分,每增加1项加0
5分,每减少一项扣0
O获公司科技进步特等奖达到前三年平均数,得20分,每增加1项加1
5分,每减少1项扣1
获公司科技进步一等奖达到前三年平均数,得15分,每增加1项加1分,每减少1项扣1分
获公司科技进步二等奖达到前三年平均数,得10分,每增加1项加1分,每减少1项扣1分
获公司科技进步三等奖达到前三年平均数,得5分,每增加1项加1分,每减少1项扣1分
3获专利、软件著作权情况25完成年度责任目标,得20分;发明专利高于目标值,每增加一项加2分,实用新型专利高于目标值,每增加一项加1分
未完成年度责任目标,按授权专利完成百分比计算得分
当年未获得专利,得0分
4获工法情况20获得国家级工法,每项得15分
省部级工法与上一年持平得10分,每增加1项加1分;每减少一项扣1分,最低扣至0分
获十一局工法与上年度持平,得5分,每增加一项加1分,每减少一项扣1分,最低扣至
5标准、规范5年度内承担行业或国家标准编写、修订的,每项奖励2分
6发表论文情况10公开发表论文,每篇奖2分,《中州水电》、《工法交流》每篇奖1分
7科技成果转化推广情况5积极组织开展、参加科技成果推广活动,成果有效转化的,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