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明确党员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保证中共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促进学校工作正常、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规定
一、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指示
二、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
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学校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员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三、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校;立足教育,着眼防范;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四、党支部及各部门的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党支部及各部门的领导班子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一)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状况,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完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三)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学习党风廉政法规,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四)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党风廉政法规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的党风廉政法规制度,并组织实施;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和考核,应与民主评议、民主测评领导干部相结合,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六、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结果,作为对领第1页共2页导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七、领导班子成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列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