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条件【摘要】:市直各机关党委(总支、支部):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85周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市直机关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后巩固扩大教育成果的关键年
近年来,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积市直各机关党委(总支、支部):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85周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市直机关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后巩固扩大教育成果的关键年
近年来,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党内“创先争优”活动,基层党组织的活力得到增强,党务干部的能力得到明显提高,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为更好地总结市直机关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经验,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弘扬正气、振奋精神,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借鉴以往党内表彰的做法,特在市直机关党内开展评选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活动,并在“七一”召开表彰大会
为做好评选、推荐和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表彰形式和评选推荐办法市直机关党工委将在今年“七一”前夕召开表彰大会,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包括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含专兼职党务干部)
凡组织关系在市直机关党工委的基层党组织、党员和党务工作者均可参加评选表彰
整个评选推荐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采取自下而上、层层把关的方法,各单位推荐到市直机关党工委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个人先由各党支部(党小组)提名,交支部、总支、党委委员会研究,征求党员的意见,按程序逐级上报
原则上推荐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数控制在所辖基层党组织总数的5%以内,优秀党员数控制在所辖党员总数的2%以内,优秀党务工作者数控制在所辖党务工作者总数的4%以内
各单位上报后,市直机关党工委进行审核并实地了解掌握情况,综第1页共4页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