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讲美国联邦共和政体的确立【清单串记】【名师点拨】1
美国1787年宪法2
邦联制与联邦制邦联制:无联邦的最高立法、行政机关,其邦联会议的决议须经成员国认可且无法律效力
邦联也不是国际交往的主体,各成员国仍是有主权的独立国家
联邦制:联邦政府行使国家主权,是对外交往的主体
参加联邦的各州,可以根据联邦宪法制定本州的宪法和法律,并在自己的管辖区内行使权力
美国政体中的分权制衡【认知深化】理解美国1787年宪法的“分权与制衡”(1)理论基础:吸收了洛克、孟德斯鸠等著名启蒙思想家思想的精华
(2)相互关系:“分权”是实现“制衡”的前提和基础
“制衡”是分权的目的和结局
(3)具体表现:(4)实施结果:避免了绝对权力的出现和滥用权力现象的发生,给美国带来长期稳定的政治局面,这是美国成为资本主义强国的关键因素
(5)存在问题:三大权力机关互相扯皮,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的现象时有发生;三权分立的原则在政治生活中难以真正贯彻
(6)本质:分权仅是资产阶级内部的分权,而不是资产阶级与其他阶级的分权
三权分立是资本主义国家政治制度的共同特点,实质是资产阶级对国家权力的垄断
(2020·全国Ⅲ卷·33)美国建国初期,制宪会议的参加者麦迪逊认为,新宪法授予联邦政府的权力很少,并有明确的规定;各州所保留的权力很多,却没有明确规定
在第一届国会上,麦迪逊提出宪法修正案:除了明确授予中央政府的权力以外,其余的权力由各州自行保留
这一主张A.赋予各州主权B.恢复邦联制度C.体现了分权与制衡原则D.旨在扩大联邦政府权力【答案】C【解析】据材料“新宪法授予联邦政府的权力很少,并有明确的规定;各州所保留的权力很多,却没有明确规定”反映出当时没有形成中央与地方的权力制衡
而材料“除了明确授予中央政府的权力以外,其余的权力由各州自行保留”这明确了中央与地方的权力界定,体现了中央与地方的分权制衡,故选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