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4页2023年铁运工段综合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铁路运输工段综合安全管理,确保职工安全,提高工作效率,依法规范各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运输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铁路运输工段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包括生产安全管理、劳动保护管理、设备设施管理、职工培训管理、应急管理等。第三条:铁路运输工段应当建立健全综合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制度,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第四条:铁路运输工段应当配备足够数量和质量合格的安全生产设施和装备,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条件。第五条:铁路运输工段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能力。第六条:铁路运输工段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和灾害进行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确保事故和灾害的损失最小化。第二章生产安全管理第2页共4页第七条:铁路运输工段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标准和操作规程,规范各项生产活动,减少事故和灾害的发生。第八条:铁路运输工段应当配备足够数量和合格的职工安全防护装备,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第九条:铁路运输工段应当进行生产设备、设施的定期检修维护,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第十条:铁路运输工段应当对事故隐患进行及时排查和整改,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第十一条:铁路运输工段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第三章劳动保护管理第十二条:铁路运输工段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第十三条:铁路运输工段应当制定职工劳动保护管理规章制度,明确职工的劳动保护权利和义务。第十四条:铁路运输工段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对职工的工作环境、劳动强度、职业病危害等进行监测和控制。第十五条:铁路运输工段应当建立健全职工休息休假制度,保障职工的休息和休假权益。第十六条:铁路运输工段应当开展职工劳动保护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第四章设备设施管理第3页共4页第十七条:铁路运输工段应当建立健全设备设施管理制度,强化设备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安全生产。第十八条:铁路运输工段应当制定设备设施维护保养计划,定期对设备设施进行检修和保养,确保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第十九条:铁路运输工段应当对设备设施进行定期检测和评估,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第二十条:铁路运输工段应当加强设备设施安全保护,确保设备设施的安全和完整。第二十一条:铁路运输工段应当配备足够数量和合格的消防设备,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防范和控制火灾事故。第五章职工培训管理第二十二条:铁路运输工段应当建立健全职工培训管理制度,配备合格的培训师资力量,为职工提供相关培训。第二十三条:铁路运输工段应当根据职工的工作岗位和职业特点,开展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应急管理等方面的培训。第二十四条:铁路运输工段应当开展安全文化宣传教育活动,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养。第六章应急管理第二十五条:铁路运输工段应当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对可能发生的事故和灾害进行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第二十六条:铁路运输工段应当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各级应急指挥机构和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第4页共4页第二十七条:铁路运输工段应当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协同运作能力。第二十八条:铁路运输工段应当配备足够数量和合格的应急救援装备,保障应急救援工作的有效进行。第二十九条:铁路运输工段应当加强事故调查和处理,分析事故原因,总结教训,推动安全管理工作的不断改善。第七章法律责任第三十条:违反本制度的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第三十一条:拒绝、阻挠安全管理人员和相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第三十二条:安全管理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三十三条:本制度由铁路运输工段负责制定和执行。第三十四条:本制度自2023年起施行,有效期为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