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法律援助工作站关于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的通知为维护青少年学生的合法权益,引导青少年学生增强法律意识、提高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营造关心爱护青少年学生的良好社会氛围,根据《XX省法律援助条例》、XX县区依法治县和“法律七进”工作的相关规定和江司发【20XX】7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目的意义提高学校师生的法律意识,依法为青少年学生提供法律援助,维护青少年学生的合法权益,构建平安和谐校园,推进依法治县进程
二、服务内容开展法制宣传、法制教育、法律咨询等;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青少年学生无偿提供法律援助,办理维权事项(法律咨询、代书、诉讼及非诉讼代理等)
三、组织形式我校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学校XX县区法律援助中心领导下工作,工作站办公室设在政教处
工作站站长政教处主任代作安同志担任,副站长由我校法制副校长胡勇同志担任
学校日常事务由校团委书记刘俊具体负责
四、工作职责(一)开展法制宣传、咨询、培训等法律服务活动;(二)负责青少年学生涉法的来电、来信、来访工作,开展法律咨询;(三)负责开展青少年学生法律援助的调研及宣传工作;(四)负责对青少年学生申请法律援助事项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由法律援助中心办理;(五)负责做好涉法来访、来信及来电投诉的登记工作
向县法律援助中心报送信息、工作报表、工作计划及总结
20XX年12月15日第二篇:法律援助站职工法律援助服务站职工就业指导服第1页共11页务站云林街道服务联系卡社区工会联合会职工法律援助站服务内容为履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基本职责,规范工会法律援助工作,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根据《XX省法律援助条例》、《XX省工会法律援助实施办法》,社区工会联合会职工法律援助站法律援助操作办法如下:一、工会法律援助范围:1、劳动争议案件;2、因劳动权涉及的人身权、民主权、财产权受到侵犯的案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