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职责6、本规定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关于教职工计划生育问题的若干规定为保证学校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更好地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积极提倡晚婚晚育,根据有关法规及本镇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1、青年教师要实行晚婚晚育(即男二十五周岁,女晚婚二十三周岁,晚育二十四周岁,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取得准生证,婚后正常生育)
对于实行晚婚晚育的教师给予产假105天至120天,产假期间工资奖金可全额享受,但必须先采取节育措施和领取独生子女证,并向学校出具有关证明或证件
2、对于符合《婚姻法》的有关规定,男二十二周岁,女二十周岁办理登记手续,取得准生证;婚后正常生育,给予产假90天
产假期间工资可以全额享受,但必须在产假结束前后一个月内先采取节育措施和领取独生子女证,并向学校出具有关证明或证件,方可享受奖金和福利
3、凡未到法定婚龄或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或未取得计生部门准生证怀孕者,都属无计划生育,必须流产,流产可休息十五——三十天,休息期间不能享受工资奖金
对不流产执意生育者,按照计划生育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生育休息期间不享受工资奖金待遇
4、凡属确已采取节育措施(上环),又非本人意愿造成怀孕,必须流产,流产可休息十五——三十天,流产医疗费自理,享受工资,不享受奖金
5、本规定未涉及的有关计划生育的其他问题,按镇有关规定处理
6、本规定适用于本镇全体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及属于教师编制的校办厂员工
7、本规定若与有关政策法规相抵触,以政策法规的有关规定为准
8、本规定解释权属于第三实验小学校长室
第1页共2页9、本规定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XX县区第三实验小学星级办公室评比条例(暂试行)XX县区第三实验小学星级办公室评比条例(暂试行)项目内容1、热爱祖国,自觉执行党和政府的政策、法令
2、克己奉公,廉洁从教,严格执行“七不”规定
分值20分扣分细则1、有参与赌博、打架斗殴,损害公物、破坏环境,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