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寄宿生交通费补助的报告关于申请XX县区寄宿制学校寄宿生交通费补助的请示XX县区委、县政府:根据哈密地委行署会议精神,要求各县市对所辖寄宿制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每月回家两次的交通费要给予补助
我县五所寄宿制学校和淖毛湖镇中学开发区学生共449人的交通费共需补助174720元,恳请上级领导给予解决为盼
具体情况见说明
XX县区教育文化体育局20XX年12月8日情况说明:一、县中心小学:县中心小学寄宿生居住分散,分布在下马崖、苇子峡、前山、盐池四个乡,校车主要负责每月两次接送学生往返家校,其次还要负责每天接送吐葫芦乡学生往返家校
每次接送学生往返家校具体费用如下:下马崖乡350元,苇子峡乡200元,前山乡、盐池乡500元,总计一次需1050元,每月两次需2100元,一年需21000元(每年按10个月计算);每月接送吐葫芦乡学生往返家校需1400元,一年需14000元
因此,县中心小学一年需补助交通费35000元
二、高级中学下马崖1人,往返一次交通费为20元(每人往返一次交通费为20元);盐池乡7人,往返一次交通费总计140元(每人往返一次交通费为20元);前山乡4人,往返一次交通费总计120元(每人往返一次交通费为30元);淖毛湖镇4人,往返一次交通费总计120元(每人往返一次交通费为30元)
每月回家两次,月交通费为800元
因此,高级中学一年需补助交通费8000元
三、县一中下马崖13人,往返一次交通费总计260元(每人往返一次交通费为20元);盐池乡10人,往返一次交通费总计200元(每人往返一次交通费为20元);苇子峡乡9人,往返一次交第1页共2页通费总计180元(每人往返一次交通费为20元);淖毛湖镇3人,往返一次交通费总计90元(每人往返一次交通费为30元)
每月回家两次,月交通费为1460元
因此,县一中一年需补助交通费14600元
四、盐池寄宿制学校盐池寄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