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燃易爆危险品使用管理制度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加强对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安全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其危害,保障公司员工的身命安全及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购买、存放、出入库、装卸、运输、生产、使用及废弃处理
易燃易爆危险品(以下简称“危险品”)包括易燃易爆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等
易燃易爆物品,系指国家标准gb12268—90《危险货物品名表》中以燃烧或爆炸为主要特性的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以及毒害品、腐蚀品中部分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易燃易爆设备是指设备工作过程中或停止状态下可能燃烧或爆炸,最终会对人员、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损伤
三、职责1、供应部负责危险品采购、运输、装卸、出入库、报废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以及部门存放的危险品的管理,确保部门所有危险品处于专人管理受控状态
供应部负责建立危险品台帐
2、安全生产管理小组负责制定相关管理制度,每月组织一次危险品的安全检查,加强对危险品的日常安全管理,3、各使用部门负责危险品的使用管理和部门存放危险品的安全管理,确保部门所有危险品处于专人管理受控状态
四、危险品的采购管理1、危险品原则上由使用单位提出计划,供应部统一归口实施采购
2、危险品供应商应当具备危险品生产或销售资质,其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严禁向无生产或销售资质的单位采购危险品
危险品凡包装、标志不符合国家标准规第1页共4页范(或有破损、残缺、渗漏、变质、分解等现象)的,严禁入库存放
3、严格控制采购和存放数量
危险品采购数量在满足生产的前提下,原则上不得1超过临时存放点的核定数量
危险品的存放数量由各部门经理负责核定,严禁超量存放
4、建立危险品管理档案
供应部应当建立危险品的管理档案,认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