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程序规定了药品生产过程中,对关键岗位负责人、厂房设施、设备仪器、物料、产品生产工艺、质量标准、检测控制方法等发生变更时控制管理的基本要求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药品生产制造全过程发生变更时使用
2引用标准SFDA《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1998年)(2009年征求意见稿)SFDA《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局令第14号)(2004年)SFDA《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局令第28号)(2007年)参照澳大利亚《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2002年)参照SFDA《中药、天然药物新药研究技术指导原则》(2006年版)参照SFDA《已上市中药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讨论稿)3术语和定义本程序不涉及术语和定义4变更管理的基本要求4
1关键岗位人员变更管理:4
1公司所设置的职能部门生产技术部门、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在聘用配备和变更时,应选聘具有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具有药品生产管理和从事药品质量管理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
生产管理负责人应有三年从事药品生产实践经验、一年以上药品生产管理实践经验培训;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应有五年药品质量管理实践经验、从事过药品定性、定量分析检验、药品质量保证相关检查、一年质量管理实践培训
根据企业需要,当公司法人代表、企业负责人、主管质量负责人、主管生产负责人以及生产技术管理部门、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变更时,在符合选聘条件的要求,按GMP要求,按上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变更规定的程序申请变更,上报备案
在变更前,应由人力资源部门填写变更人信息和相关资质复印件和培训记录,经质量管理部门审核符合条件后,上报公司批准,实施变更
2公司质量控制实验室检验人员,在聘用配备和变更时,应选聘具有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中专或高中以上学历,经过一定时限检验操作相关实践培训和通过培训考核;选聘中药材鉴别人员应具有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