毅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人事管理制度毅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人事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办公室人事管理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建设一支精干、高效、廉洁的干部职工队伍,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本办实际,制定科级及以下干部选拔任用及工作人员调配、培训制度
一、科级领导干部任用(一)任用原则
办公室任用科级及以下干部必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全贯彻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方针,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坚持任人唯贤、公道正派
(二)任用方式
办公室空缺科级领导职位,按“三定方案”和办公室工作实际,经办公室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后,原则上采取内部竞争上岗、内部科室转任、直接任命等方式确定
(三)任用条件
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以及所拟任职务规定的资格条件
(四)任用程序:1
实施内部竞争上岗,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1)由办公室党组会议确定竞争上岗职位、资格条件,1人事教育科拟定竞争上岗方案报办公室党组同意并报市委组织部批准实施
(2)思想发动
召开全办工作人员大会、进行部署和动员
(3)公布职位
在一定范围内公布竞争上岗职位、任职资格条件
(4)公开报名
采取个人自荐、群众举荐、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群众举荐和组织推荐均应征得本人同意)
(5)资格审查
人事教育科根据竞争上岗的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组织资格审查合格者考试,考试一般包括笔试第1页共6页和面试
(7)民主测评
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参加竞争人员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测评
(8)组织考核
根据竞争人员考试和民主测评结果,确定考核对象并进行考核
(9)确定人选
办公室党组会议根据考核情况提出拟任人选,送市编办、人事局核批领导职数
(10)提拔的科级领导任用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