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参考合作协议及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共同投资成立高安市瑞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股东各方第二条本合同的各方为:出资人:身份证:出资人:身份证:第三章公司名称第三条公司名称为:第四条公司住所为:第五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第四章投资总额及注册资本第九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500000RMB)
第十条各方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如下::出资贰拾伍万元,出资方式现金,占注册资本的50%,在本协议签订日已足额缴纳
:出资贰拾伍万元,出资方式现金,占注册资本的50%,在本协议签订日已足额缴纳
第十一条公司注册成立后,应置备股东名册,并向股东签发股东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经营范围第十二条公司经营范围是:(以公司营业执照范围为准)
第六章股东和股东会第一节股东第十三条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十条规定缴纳出资后,即成为公司股东
公司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额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十四条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1)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学习参考(2)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购公司新增资本及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3)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股东会会议决议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4)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执行董事、监事;(5)参加制定公司章程
(6)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购公司新增资本及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7)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8)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的规定转让所持有的股份;(9)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11)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