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3页2024年安全风险辨识与分级管控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安全风险辨识与分级管控工作,保障企业的人员、财产和信息安全,提高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制定本工作制度。第二条本工作制度适用于企业内所有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的原则。第三条安全风险辨识与分级管控是企业的一项基本工作,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到位,确保工作的有效开展。第四条安全风险辨识与分级管控工作要与企业其他管理工作相互配合,形成一体化、协同化的管理体系。第五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风险辨识与分级管控的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责任和权限,实施科学监督和评估机制。第二章安全风险辨识第六条安全风险辨识是指对企业内存在的隐患、漏洞和风险进行全面、系统的识别和评估,以确定其可能的危害程度和潜在风险。第七条安全风险辨识工作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明确辨识的范围、对象和方法,并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和方案。第八条安全风险辨识应采取多种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设立专门的辨识小组、开展现场走访和检查、收集和分析相关数据和信息等。第2页共3页第九条安全风险辨识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安全,工艺安全,设备安全,信息安全等多个方面。第十条安全风险辨识的结果应进行综合评估,确定风险的优先级,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和计划。第三章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第十一条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是指按照风险的优先级和危害程度,采取不同的控制措施和管理手段,实施全面管控。第十二条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应根据风险的特点和具体情况,确定相应的控制目标和措施,明确责任人和执行时间。第十三条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要加强对各级风险管控措施的落实情况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控制措施的有效性和可行性。第四章监督和评估第十四条安全风险辨识与分级管控工作应建立健全监督和评估机制,确保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第十五条监督和评估工作要定期开展,并形成相应的报告和总结,及时发现问题和风险隐患。第十六条监督和评估工作要公开透明,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及时整改问题和改进工作。第五章责任与奖惩第十七条各级领导要对安全风险辨识与分级管控工作负总责,落实责任到位。第3页共3页第十八条对于未按照规定开展安全风险辨识与分级管控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要视情况给予相应的批评教育和行政处罚。第十九条对于因安全风险辨识与分级管控工作不力导致事故、损失或重大影响的责任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究责任,给予相应的处罚。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工作制度由企业安全监管部门负责解释。第二十一条本工作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以上是2024年安全风险辨识与分级管控工作制度的内容,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调整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