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4页2023年营业线施工人员安全培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营业线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确保施工工作安全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营业线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和管理。第三条培训目标:培训目标是使施工人员掌握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技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正确使用施工工具和设备,增强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第四条培训内容:培训内容包括施工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操作要求、职业卫生知识、应急救护措施等。第五条培训形式:培训形式包括理论教学、现场教学、案例分析、模拟演练等,通过多种形式使施工人员全面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第六条培训机构:培训机构可以由营业线施工单位自行组织,也可以委托专业安全培训机构进行培训。第七条培训时间:施工人员应当在进入施工现场前接受安全培训,并每年进行一次安全培训。同时,根据施工工作的需要,可以临时组织安全培训。第二章培训组织第2页共4页第八条培训计划:营业线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年度安全培训计划,明确培训的对象、培训的时间、地点和内容,并经相关部门批准。第九条培训人员:培训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教学能力,施工单位可以从内部选拔讲师,也可以从外部招聘专业讲师。第十条培训设施:培训设施应当满足培训需要,包括教室、实验室、模拟场地等,具备必要的教学设备和器材。第十一条培训资料:培训资料应当及时更新,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操作要求、案例分析和应急救护手册等,以便施工人员进行学习和参考。第十二条培训记录:培训机构应当对每次培训进行记录,包括培训的时间、地点、内容、人员名单等,并保存至少两年。第三章培训内容第十三条施工安全法律法规培训:包括相关的法律法规,如《安全生产法》、《建筑施工安全规范》等,使施工人员了解自己在施工过程中的法律责任和义务。第十四条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培训:包括营业线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使施工人员掌握施工工作的组织管理和操作要求。第十五条安全技术操作要求培训:包括常见施工工具和设备的正确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避免因操作不当导致的安全事故。第3页共4页第十六条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包括施工现场的职业卫生风险和防护措施,使施工人员了解并正确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第十七条应急救护措施培训:包括处理施工现场常见的意外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护措施,提高施工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第四章培训评估第十八条培训评估的方法和标准应当与培训内容相匹配,采用自评、互评、专家评等方式进行。第十九条培训评估结果应当及时反馈给施工人员和培训机构,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价和总结,并提出改进建议。第二十条培训评估的结果可以作为施工人员绩效考核和晋升的参考依据。第五章监督检查第二十一条监督检查部门应当定期对营业线施工单位的安全培训情况进行检查,包括培训计划的制定和执行、培训机构的资质和培训效果的评估等。第二十二条监督检查部门对发现的问题和不合格情况应当及时通知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并给予相应的处罚。第六章处罚措施第二十三条对于存在以下情况的施工人员,可以给予警告、罚款、暂停施工等处罚措施:(一)未接受安全培训或者未按要求参加安全培训的;第4页共4页(二)故意违反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三)严重影响安全生产秩序,扰乱施工工作的。第七章附则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营业线施工单位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