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4页____年高速公路养护工程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高速公路养护工程作业安全管理,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管理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高速公路养护工程作业安全管理。第三条养护工程单位应制定并严格执行养护工程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第四条养护工程单位应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养护工程作业安全管理工作。第五条施工人员应接受相应的安全培训,掌握相关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第六条养护工程单位应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和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第二章施工人员安全教育与培训第七条养护工程单位应对所有参与施工工作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第八条安全教育和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一)工程作业安全常识:包括高速公路养护工程的特点、养护工程作业的安全要求等。第2页共4页(二)安全操作规程:包括施工人员的安全操作规程、应急处理措施等。(三)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具的使用:包括头盔、安全带、防护眼镜等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四)危险源识别与防范:包括高空作业、爆破作业、挖掘作业等危险源的识别和防范。(五)事故案例分析:通过事故案例分析,教育施工人员引以为戒,提高安全意识。第九条养护工程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知识考核,对考核不合格人员进行重新培训。第十条养护工程单位应对新进入施工工作的人员进行专项安全培训,确保其掌握基本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第三章施工作业安全管理第十一条养护工程单位应编制施工作业安全管理方案,明确各类作业风险和应对措施。第十二条养护工程单位应制定施工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各类作业的安全要求和安全操作流程。第十三条施工人员在作业前,应对工作区域进行检查和清理,确保作业区域的安全。第十四条施工人员在高空作业、爆破作业、挖掘作业等危险作业前,应进行特殊培训和持证上岗。第3页共4页第十五条施工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具。第十六条施工人员应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天气恶劣时应停止作业,并采取安全措施。第十七条施工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严禁吸烟、饮酒等行为,杜绝火源和酒后作业。第十八条施工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如遇到紧急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向领导报告。第十九条养护工程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避免事故发生。第四章应急管理与事故处置第二十条养护工程单位应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明确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流程。第二十一条养护工程单位应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应急救援设备,确保及时有效的救援工作。第二十二条施工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如发生事故或突发情况,应立即采取逃生和自救措施,并向领导报告。第二十三条施工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如发现他人受伤或发生事故,应立即拨打应急电话并进行救助。第二十四条养护工程单位应定期开展事故应急演练,提高施工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第五章法律责任和处罚第4页共4页第二十五条养护工程单位和施工人员违反本规定,造成事故或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二十六条养护工程单位和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故意隐瞒事故或事故隐患,造成重大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七条本规定自____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八条养护工程单位应根据本规定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并报送相关部门备案。第二十九条养护工程单位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合作,共同推动养护工程作业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第三十条本规定解释权归国家交通运输部所有。2019年12月31日,国家交通运输部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