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7页2024年安全行车教育培训考核制度为规范公司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与培训工作,提高管理水平,减少各类行车事故,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一条、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一、安全科在做好其他安全工作的基础上,组织搞好安全教育宣传教育工作
做到普及安全知识,倡导安全文化,建立健全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制度
努力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舆论氛围,结合公交公司的实际情况,开展一系列的安全宣传活动
由安全科具体负责
二、安全教育活动包括以下形式:(一)、六月份组织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反三违月、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二)、七月份组织开展安全活动日、安全警示月活动;十一月份组织开展省交通系统安全活动日、安全警示月活动;(三)、组织学习《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监督管理规定》
(四)、一年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百日竞赛活动;(五)、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的形式:广泛利用黑板报、宣传栏、订阅杂志、定期分发各种宣传材料等方式进行安全宣传工作,安全宣传材料根据不同季节和安全生产情况随时制发
三、所有活动必须做好记录,记录活动的过程,并搞好活动总结
第二条、安全宣传教育与培训第2页共7页一、安全科负责安全宣传和对驾驶员的教育和培训工作
二、安全思想教育包括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的教育、法制教育、典型经验及事故案例教育
三、参加人员:公交公司安全科成员及驾驶员
四、对发生行车责任事故的驾驶人进行重点培训(一)、对发生重大事故的驾驶人,进行不少于一个月的安全培训
(二)、发生大事故的驾驶人,进行不少于五天的安全培训
(三)、发生一般事故(小事故、轻微事故)的驾驶人,写出书面检查,由公司领导进行安全教育
五、新招聘的驾驶员,在对驾驶人进行岗前教育培训后,方可上岗
六、利用每月月末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在及时传达公司和上级有关部门文件的同时,对驾驶人进行交通法规、行车安全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