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私法案例题涉外运输合同1、1997年8月,法国商人比尔从武汉市某大酒店打的到火车站
车到站后,比尔将一装有贵重物品的手提包遗忘在出租车内
司机凌某发现皮包后,寻找失主,未果
比尔丢包后,在武汉人民广播电台《武汉晚报》上播发寻物启事,称送还丢失皮包将给以酬谢,并公布了联系方式
第二天,凌某将皮包送还比尔
比尔兑现承诺,付了酬金
比尔皮包失而复得后,委托中国籍的范女士向武汉市公管处投诉
公管处几经周折,查到收受酬金的凌某
公管处通知凌某到公管处说明情况
凌某承认接受酬金的事实,并写下"拾物经过"
3月10日,凌某将酬金交到公管处,由公管处交给失主
公管处以"举报待查"为由,暂扣出租车凌某上岗证,要求在指定时间和指定地点接受处理
凌某感到委屈,遂向武汉市汉口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公管处返还酬金
法院受理案件后,进行了审理
问:本案中的涉外民事关系应以何国法律作准据法
答:比尔乘坐出租汽车,与凌某构成涉外运输合同关系
依据最密切联系的原则,这一法律关系的准据法是中国法律
比尔发布悬赏广告,凌某归还皮包,这构成悬赏合同关系,依据最密切联系的原则,应以中国法律为准据法
比尔皮包失而复得后,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使凌某在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下交出酬金,比尔索要酬金构成不当得利
这一法律关系适用国际惯例、中国法律作准据法
2、中国公民钱某,1992年到日本留学
1995年回国前夕,在上班途中,被运货卡车撞倒,经抢救无效死亡
钱某的妻子利某以全权代理人的身份在钱某弟弟的陪同下到日本料理后事
经协商,日本方面赔偿500万日元
回国后,为遗产分配一事,利某与钱某的家人发生争执,协商未果
钱某的家人以利某及其女为被告,诉至当地人民法院
问:本案应如何适用法律
答:本案应以日本法律为准据法
钱某死亡前未留遗嘱,其继承属法定继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49条"遗产的法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