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地租赁业务管理制度及流程为了加强管理,规范公司场地出租业务,特制订本制度,家居广场、美居城等部门有场地出租业务的均按照本规定执行
一、场地划分与测量1、场地的划分与测量由招商部负责;由市场进行复核;财务人员参与
2、场地测量须填写《场地测量通知单》(附场地平面示意图,并标明四邻),一式四份,招商部、市场部、财务部、商户各一份;场地测量由招商部发起,市场部、财务部参与
3、场地转让时,如发生分割与合并,因场地已装修,不再进行测量,总面积不得少于原租赁面积
二、合同(协议)管理1、预租协议:初步洽谈时,招商部与商户可以签订预租协议,商户需预交部分订金,订金金额不低于预租场地一个月的租金
待合同事项确定后,再签订合同,预订金可以转作租金
预租协议需约定预租期,超过预租期未能签订合同的,预租订金不再返还
2、装修协议:合同签订后,场地如需装修的,商户缴款后应填写《场地装修申请单》,经市场部审核后,持合同及缴款收据,与物业部签订装修协议,并缴纳装修保证金,装修保证金不低于500元
装修完毕经验收合格后,保证金予以退还
未签订合同不得签订装修协议,未签订装修协议不得进场装修、经营
物业部发现商户未经许可进场装修经营的,要及时制止
3、、租赁合同的签订:招商部负责“商场租赁合同”和“物业管理合同”的前期谈判与合同起草工作;新场地合同在进场装修前签订;场地续租合同在上期到期前签订
合同由招商部负责人或总经理签订;“商场服务合同”和“物业管理合同”文本使用公司规定的格式文本
合同填写要求字迹清晰、项目完整,对于空白无需填写的备用项要用横线划销
对于合同时间和金额如发生填写错误一律重填,不得进行更改;其他项目填写错误用双横线划销,再更正为正确的,更正人要盖章予以证明
在签订“商场服务合同”和“物业管理合同”的同时,必须签订《营业员管理协议》、《无假冒伪劣商品责任书》、《消防责任书》、《售后服